首页
关于我们
业务范围
荣誉资质
政策法规
人才招聘
联系我们
关于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》的通知
财会〔2022〕31号
国务院有关部委、有关直属机构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财政部各地监管局,有关单位:
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,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,同时,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,我们制定了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执行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附件: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
财 政 部
2022年11月30日
附件下载:
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.pdf
上一篇:关于印发 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 —— 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》等准则的通知
下一篇:关于印发《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》的通知